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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会信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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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会信吗

达达利亚受得伤比想象中的还要严重,肋骨断了三根,身体各处还有大大小小的淤青,看起来很是吓人。

这种伤势要是放在普通人身上,保管那人疼得下不来床。但这种伤势放在达达利亚身上——青年只会把嘴角的血迹抹去,笑得和没事人一样。

从小到大,达达利亚受过的伤比一般人吃过的盐还要多。他自小便喜欢纷争,喜爱打斗,战士那趋向刺激,热爱纷争的因子像是埋在他血液中的一根燃线,只需星星火花,便能绽放出巨大火花。

而在他很小时,燃线便已点燃。

那时,他还叫阿贾克斯。

在同龄人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时,小小的阿贾克斯拿着父亲给他磨得木剑,向乡里年长的孩子王发起一场决斗。

孩子王向他的伙伴,大声讥笑:“他打算就用那个玩具和我打架。”

“小子,到时候我把你的胳膊砍断,你可别哭着回家喊妈妈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伙伴也跟着笑了起来,嘲笑声像是此起彼伏的潮汐,一阵一阵的回荡在空旷的雪原,小小的阿贾克斯没有被吓退,他又向前跨了一步,湛蓝色的眼睛炫目到让人不敢直视,他举起自己的木剑:“当心我把你们的舌头割下来,丢给秃鹫饱餐一顿,让你们的舌头去它肚子里胡言乱语。”

笑声停了。

孩子王的脸也沉了,他跳下巨石,脸色铁青,边走边抽出腰间的剑,剑身与剑鞘摩擦,发出凛然的声响:“小子你很狂啊,就算你现在跪下来,哭着向我求饶,我也不会放过你。”

小小的阿贾克斯严守以待,嘴里却一点也不饶人:“原话奉还给你。”

于是,一场战争就此展开,木刀和铁剑相撞,先是木刀落下风,节节败退,继而木刀扭转战局,将铁剑死死的压住。

此刻,两把剑的斗争就像是狮子和羚羊的追逐——一头幼年的狮子正追捕一头健硕的已经成年的羚羊。

而在羚羊终于意识到自己只是羚羊时,狮子的爪牙已经扼住了他的喉咙。

捕食者的地位不可能因为年龄的差距而发生颠倒,就算是最柔弱的狮子的牙也能咬断羚羊的喉咙,更何况,他面对的是一头注定成为狮子王的幼崽,而更恰巧他这只羚羊没有矫健的身姿和无人可挡的力量。

木刀架在了孩子王的脖子上,孩子王被吓得跌落在地,连剑也拿不稳,他惊恐地看着面前的小怪物:“你…你…”

小小的阿贾克斯绷住脸上的表情,木剑往里面凑了凑,孩子王的话卡在喉咙,他冷汗直流,一动也不敢动,他张着惊恐的眼,看着面前的小男孩。

冰之女皇在上。

尽管他知道这把剑是木头做的,可这把剑朝他砍过来,架在他脖子上时,他却如同幻觉般的以为,他手中的是把神兵利刃,是神话故事中,只有国王血脉才能拔出来的救世之剑。

而小小年纪就能使用这把剑的他……孩子王颤抖起来,是…是怪物吧,一定是怪物。

小小的阿贾克斯见威慑效果极佳,放出狠话道:“要是我再看到你欺负弱小……”

他的木剑又往里靠了靠,见到比他高一个头的大孩子害怕的抖了抖身子后,他一瞬间顿感无趣,语气却变得更加凶恶起来,“我就把你的脑袋割下来,丢到秃鹫群里。”

“不!”

“不不会了,再也不敢了!”,识趣的看到孩子王作出承诺,小小的阿贾克斯把剑收回。孩子王屁滚尿流的,头也不回的跑开,仿佛这个比他至少矮一个头的小男孩是什么邪恶凶残的恶魔,又或者毫无怜悯心的死神。

这段记忆只占据达达利亚十九年打斗史中,不起眼的一角,甚至早被当事人抛至脑后。

毕竟,比起他“单骑屠灭整个巢xue的龙嗣”,“深入凶险秘境中全身而退”,又或者是“只身一人覆灭某大贵族的领地”的战绩,打赢一个乡里孩子什么的,都不够格成为人们饭后的小菜。

在至冬流传的传说里,愚人众的末席,「公子」达达利亚,似乎一出生就有常人不及的高超武艺。

他似乎是非人般的存在,有着强悍的身体素质,还有着万年一遇的武学天赋——

看!那就是公子阁下,愚人众的末席,他才十九岁,如此年轻,就站这个国家在金字塔尖上。

不愧是公子阁下,一个人闯入传说中险恶的秘境,没断胳膊没断腿的全身而退,他才十九岁啊!

他…他简直就是怪物!!

或许在大部分至冬人看来,达达利亚和怪物同等。

但在十四岁以前,在他父亲看来,他只是个调皮的,过于喜欢争斗的孩子。过分喜欢争斗,喜爱混乱,以至于他的父亲时刻担心他总有一天惹出天大的祸事。

而在十四岁之后,在他跌入深渊,以为至此到了死地,而又幸运的在死地得以新生后,他的一生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没有人知道他消失的那三天里经历了什么,只知道在找到年幼消失的他时,他身上的一些特质悄无声息的沉淀了下来,而另一些特质却又陡然出现在他身上。

那段不为人所知的经历成为他真正走上武学道路的契机,也成为他锤炼战士之躯的伊始。

不置可否,这些年来,他始终如一的走在锤炼自我的道路上,鲜少将注意里放在他人身上。

若是有个人告诉前几年的他,在某一夜,他会熟练翻过一位少女的窗户,他会哈哈大笑几声,认为那人在讲一个比至冬寒冬还要冷的笑话。

而现在——

“小姐,你怎么没来找我?”,青年语气里透着些许委屈。

***

达达利亚的到来属实出乎你的预料。

你原以为今天凯亚来找你,就已经很出人意料了,没想到,凯亚离开后,达达利亚又出现了。而且,两个人都不走正门。

而最离谱的是,你和达达利亚现在在蒙德城外散步。

你面无表情的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当时就不应该一时头脑发热答应和他出来散步。

大晚上的散什么步啊?!你想回去了!

此时,你们刚走到蒙德前的大桥上,夜晚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人声,微风吹拂着这座沉睡的城邦,带来青草的味道。

“小姐?”,见你停住脚步,达达利亚侧过脸看向你。

“没事。”,你抹了把脸,摆手道,“我们继续走吧。”

既然已经答应出来散步,还是要好好把答应的事做完。

你可是个很守约的人!

你的脑中忽然浮现出方才的场面,橘发青年一手扶住窗户,身姿矫健,如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豹子,看向你时,眼睛一瞬间明亮,又一瞬间黯淡下来,语气带着些许委屈。

像只是淋雨的狗狗。

……好吧。

你承认,就在那一瞬间,你差点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因此,当他说,他想找个人出去走走,但他在蒙德不认识其他人,只认识你时,你脑子一热,就答应了。

……

换个角度想想,反正明天放假,晚上出来走走,吹吹风也挺好的。

“刚才有人来找过小姐?”,达达利亚忽然问道。

“嗯,刚刚有朋友找我喝酒。”

“小姐喜欢酒?”

“还行。”

你只对果酒稍微感兴趣点。

达达利亚弯起唇角:“那有机会的话,我给小姐带我老家那边的特色酒,虽然比不上蒙德酒出名,但味道比蒙德的酒还要好喝。”

至冬的酒啊……

你好奇:“至冬的酒都是烈酒吗?”

达达利亚轻笑了一声:“一般都是烈酒,我那边冷,在外面风很大,要是离火堆远,身体一下子就会被冻得僵硬,这个时候,喝一口酒,身体就会暖和起来。”

“除了烈酒以外,那边还有果酒,小时候家里大人才能喝烈酒,小孩子只能喝果酒。果酒味道很甜,我们这些小孩子都很喜欢。但是只有节日的时候大人才允许我们多喝点。”

“要是小姐能来,我一定让小姐喝个够。”

“当然了,也要留肚子吃点其他的。玩得话,冰钓就很好玩。小时候我和老爹经常去。”

说完,达达利亚满脸期待:“小姐真不考虑来至冬旅游吗?”

达达利亚说得你很心动。

比起在教令院卷生卷死,你确实超级无敌想去外边走走,看看风景,吃吃美食。

不过……

你向命运低头道:“我的学业还没有完成。”

“那等小姐的学业完成后,再来?”,达达利亚将失落收敛,他语气一如既往地爽快:“只要小姐你来,我带着小姐你把全至冬逛一遍。”

“好呀,那我提前感谢你了。”,你同达达利亚并肩慢慢走着,微微侧过头看向他。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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