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认出? 于你不过一个小小的疏忽,于那……(1/2)
第160章 认出? 于你不过一个小小的疏忽,于那……
小谢点点头道:“季院长既然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 我还能说什么,只是请季院长务必引以为戒。这次是下头犯错,季院长最多是监管不力罢了。可若是哪天, 季院长自己出了错, 那可就不是轻轻巧巧的一句道歉,能过得去了的。”
无天听她这话里话外都跟吃了枪药一样, 不免心生不快, 擡眼看她。两人四目正巧相对,不过片刻,小谢移开眼神,不紧不慢道:“你季院长和在场诸位, 都是身居高位要职,于你不过一个小小的疏忽,于那些老百姓, 搞不好就是人家的后半辈子,还是谨慎周到些好。”
季玲玲闻言一低头,微微躬身道:“季玲玲受教了。”她维持了一会这个动作, 见小谢一言不发, 自己在心中叹了口气,直起身来,缓缓做回位子上。
小谢又道:“监察司司长巨蝎、副执政官兼刑部院院长卢子瑜两位,你们两位, 一个人管理着三界的监察事务, 一个人掌握着整个人界的令行禁止,我有一个问题,想向两位请教。”
无天听到巨蝎之名,心中不由微微讶然, 立刻起身向对侧看去,果见官员席当中一女子面貌依稀有些熟悉,正是巨蝎。
她仍穿着一身绿衣,只是衣着打扮,与以往大有不同,乍眼看去,与其说像当年无天麾下那女将,不如说像是天界的哪位仙子。这般大的差异,竟叫无天不敢相认。
只见巨蝎起身笑道:“谢讼师已经把整个国府连带灵山训斥了个干净,怎么对我和卢副执倒客气了起来?大家同在法界,也算得上是熟人了,我看就不必客气了吧?”
小谢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母法》里有一条规定,个人所有用的财产,属于个人,神圣而不可侵犯。任何人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对有主之物做出处置,一律犯……”她说到这里,想了一下,问道:“什么来着?”
巨蝎和卢子瑜闻言,默默的对视了一眼,两人顿了片刻,巨蝎朝卢子瑜使了个眼色,卢子瑜小心翼翼的觑了她一眼,才向小谢道:“按照对方的行为,分为偷窃、抢劫、抢占、挪用等罪行。应当结合有主之物的价值,按律处理。”
小谢闻言,做恍然大悟状,笑道:“对,一点没错。那我想再问两位,一群人有预谋、有组织的冲进农户的私人田地中,不顾田地主人的阻拦,强行将田中将要成熟的作物收割,并且在田地中放出某种物质的陈粉,致使该作物至少十年不能再在该田地上生长,请问这是何罪行?”
卢子瑜顿时语塞,正要强辩,被巨蝎伸手拦住,小谢又问道:“这群人不止对一家农户这么干,而是对近四万家农户做出了如上举动,被损毁的作物估值大约在一百七十二万两白银左右,请问对于该伙人的行为,按律当如何判决?”
巨蝎喝道:“这是两码事情!凤仙郡的衙役们是在执法,他们已经通知了农户自行处理红玉草,可是农户们对国府的命令置若罔闻。我不和你讨论这个命令下的合不合理,但是服从命令是衙役们的本职,你可以说工部院下令失策,但你不能说这些衙役们做错了。”
郁初光听了她这句话,擡笔在纸上写道:巨蝎司长凤仙郡衙役在收割红玉草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暴力行为出于服从命令的天职,不能因此而被审判。近二百年来,在执行公务中偶尔出现、却没有得到合理处理的暴力事件,似乎向我们昭示着,平庸的恶在法律上如何判决,这一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小谢笑了,继而高声道:“我不和你讨论处理红玉草合不合理,我只问巨蝎司长一句话,你说凤仙郡的衙役是在执行公务,但他执行的是谁家的公务?哪一条法律规定,农户种植红玉草是违法的?哪一条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罔顾明文规定的法条,侵犯农户的私人财产?”
巨蝎道:“灵山的76号公文……”小谢直接截断她的话,道:“灵山的76号公文并非成文的法律,它最多就是个行政文件——而已。但私人财产权是明明白白写在《母法》之中的,它甚至还有专门的补充法。您身为监察司长,行政文件和法条谁高谁低这种常识性的问题,不会还要我一个小小讼师给你上课吧?”
卢子瑜擡手擦了擦,小谢正欲乘胜追击,忽见巨蝎双目一凝,一双秀目中溢出不可置信的光芒,继而下意识地伸手抚了一下胸口,气势无端端短去了五成。她顺着巨蝎的目光看去,但见高台边上,无天坐在助手席上,眉间微皱,低头沉思着什么。
小谢心中一疑,却听巨蟹服软道:“此事是监察司没有做到位,我向凤仙郡的百姓道歉,监察司一定会加强自己的工作,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这件事情我们也会严肃处理。”
小谢闻言,眉毛一挑,下意识的看了无天一眼,却见他凝视着地面,大半张脸隐匿在影子里。小谢略一沉吟,向巨蝎问道:“这是你的政治保证?”巨蝎道:“自然是。”小谢道:“好,那卢院长你呢?”卢子瑜一脸茫然,显然不知巨蝎为何忽然改口,听见小谢问他,本能道:“我……我也保证,我也保证会配合巨蝎司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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