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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安全距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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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这个!\"某天深夜,张彩娇突然指着电脑屏幕,\"事发时两人间距不足半米,但根据住建部的人行道设计规范,成年人正常步幅约0.7米,这个距离在人流密集路段属于合理范围!\"

方梅立即将这个发现写成内参,在法律界引发了热议。青山县法院也注意到了这起案件,主动联系渠成顺团队沟通案情。

重新调解的那天,调解室挤满了旁听的法律从业者。渠成顺将制作好的示意图投影在墙上:\"根据监控分析,刘大妈转身时的角速度达到每秒60度,属于非常规动作;而王春虽然低头看手机,但行走路线始终保持直线,在发现突发情况时的反应时间符合正常人标准。\"

他翻开一本泛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法律中关于'安全距离'的规定,本质是对注意义务的界定。但行人不同于机动车,不能机械套用。\"

经过长达六小时的协商,刘大妈终于松口:\"我也不是非要他赔...就是觉得摔得太冤。\"王春沉默良久,掏出三千元:\"阿姨,这是营养费,就当是我走路不专心的歉意。\"

案件最终以撤诉告终,但它引发的讨论远未结束。方梅的报道《行人碰撞责任如何划分?一场关于\"安全距离\"的法律思辨》登上了法治版面头条,各地类似纠纷的咨询电话不断打进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

渠成顺站在办公室窗前,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法律的天平不仅要称量对错,更要丈量人心。在法理与情理的交汇处,他们要做的,是让每一步前行都走得问心无愧。

\"渠主任,又有新案子了!\"张彩娇的声音传来。

渠成顺转身,目光坚定:\"走,去听听他们的故事。\"窗外的银杏叶随风轻舞,法治的探索之路,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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