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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闹市惊变(兵分两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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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向所说的这家摩托车修理铺,经过查找也找到了,证实杨子向说的内容没错。店铺老板经过辨认后证实,就是这个年轻人来给车改漆,并把车押在这里,借了五百块钱还给打了个借条。年轻人至今没有回来取车,他还一直奇怪呢。不过,打的借条上留的名字并不是“杨子向”,而是“李明”。

对借条的字迹进行了笔迹鉴定,从笔顺走势、书写习惯来看,应该是杨子向的笔迹。

从借条的书写特征来看,和杨子向被抓后书写的字迹主要特征一致,可以排除杨子向故意伪装笔迹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第一路人马调查到的结果。调查的结果表明杨子向说的大部分情况是属实的,并没有说谎话。

在案发前的有关事实上,比如和李多晨的矛盾、头发染成了黄色、拥有一辆摩托车,这些供述都能够得到警方调查的证据证实。在案发后的有关事实上,比如回家一趟、给其二叔打电话、到超市买上衣、给摩托车改漆、借钱打借条、到表哥吴元金家居住,这些情况警方也均已查证属实。

萧云天发现,杨子向说的这些“实话”,大部分都是一些案发前和案发后的情节,对于案发时的情节,则没有证人证言的印证。

尤其是杨子向供出的贾小军,到底有没有这个人?如果有,那贾小军到底是谁?他为什么来到海东市?他为什么有枪?为什么要把枪交给杨子向保管?他怎么和杨子向认识的?为什么也和李多晨存在着矛盾?

杨子向的供述被一件又一件地查证属实,但却无法消除萧云天心中一个又一个的疑问。

如果杨子向在说假话,那么为什么案发前和案发后的情节都能够得到相关证据的印证呢?

如果杨子向说了真话,为什么恰恰在他所说的作案人贾小军的问题上反而得不到任何证人或证据的印证呢?

因为其供述有真实的成分,所以对其供述不可能全面否定;因为其供述也有虚假的成分,同样对其供述不可能完全相信。

侦查工作有时候就是这样,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让人如坠云里雾里不知道哪是真哪是假,这就需要侦查人员发散自己的思维,进行演绎推理,

根据蛛丝马迹探寻事情的唯一真相,通过多方求证,进一步查清案件的全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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