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别让监督之名沦为逐利之恶:从算法源头守护网络文明(1/2)
互联网的诞生,本应是文明的延伸与放大器。然而,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违法成本低、曝光收益高的畸形生态,让一些人把监督之名异化为逐利之恶。互联网涉企侵权、名誉权受损、恶意拉踩等现象屡见不鲜,不仅伤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污染了网络空间的生态环境。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平台算法监督抓起,让线上文明与线下文明无缝衔接,让流量真正成为文明的助推器而非破坏者。
算法是流量分配的"隐形之手"
在自媒体时代,算法几乎决定了内容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它就像一只"隐形之手",在无形中操控着信息的流动和传播。当前的算法机制虽然在提高信息传播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三大结构性问题:
首先是流量倾斜机制的偏差。为了吸引用户停留,算法往往偏好"新奇、冲突、极端"的内容。这种偏好导致理性、客观、建设性的讨论被边缘化,而那些情绪化、片面甚至虚假的内容反而获得更多关注。长此以往,网络空间的公共话语体系被扭曲,理性声音难以穿透噪音。
其次是责任追溯的困难。匿名化和分散化的网络环境,使得侵权行为的成本极低,而维权成本却高企不下。当一条恶意内容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后,即使最终被辟谣或下架,造成的伤害也已难以挽回。受害者往往面临取证难、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多重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恶意行为的蔓延。
最后是文明导向的缺失。当前的算法设计更多关注用户粘性和商业变现,缺少对诚信、公正、尊重他人等文明价值观的正向激励。这种价值取向的偏差,使得"骂得越狠、编得越离谱"的内容反而能获得更多流量,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严重侵蚀了网络空间的信任基础。
把线下文明的"规则与温度"搬上互联网
线下文明的核心是"规则可见、责任可寻、信任可依"。这些文明特质,同样应该成为互联网空间的基本准则。将线下文明引入互联网,需要从算法设计、维权机制和治理模式三个方面同步发力:
首先,在算法设计中嵌入文明指标。这意味着要建立一套能够衡量内容文明程度的评价体系,并将其与流量分配机制挂钩。可以考虑引入"文明权重"概念,对那些诚信、理性、尊重他人权利的内容给予更高权重;同时实施"恶意降权",对造谣、诽谤、恶意拉踩等行为进行流量惩罚。此外,还应建立"可解释算法",让内容推荐逻辑更加透明,使用户和监管部门能够理解算法决策的依据,从而增强对算法的信任和监督。
其次,建立快速高效的维权机制。针对网络侵权取证难、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平台应设立企业名誉保护通道,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侵权内容的快速识别与下架。同时,应完善跨平台黑名单制度,防止违规账号"换马甲"继续作恶。此外,还应建立侵权损害评估体系,为司法救济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提高恶意行为的违法成本。
最后,推动平台与政府的协同治理。平台作为算法运行的主体,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定期发布"算法文明报告",向社会公开算法运行情况和文明指标数据,接受公众监督。政府则可以建立算法备案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点领域算法进行安全评估和合规审查。同时,应推广"网络枫桥经验",通过线上调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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