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一章无标题(2/2)
不过也憋屈的挺有趣的。
想想至此,偷偷瞄了白媚天一眼。白媚天很好看是公认的,近看肤白貌美,远望有一种隔岸观花的朦胧之感,反正不知道何时他看着看着就喜欢上了。
记得第一回他见到白媚天也是在一次宴会上,白媚天不爱说话,在宴会上一直低着头,宴会上十分吵闹,各自不知道为一件什么事一直争论不休,他无心去听,就是眼睛不自觉的一直想着白媚天瞄过去。
大抵喜欢一个人是如此吧,就是不自觉的想盯着他看。
那回他真是向丢了魂似的,一个宴会看了白媚天不知道多少遍,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大概也就是这个道理,偷看人看多次数了总有那么一次会被发现的,有一回白媚天就向他瞅了过来。
一种春花灿烂之感油心而生,他只记得当时脸上还发热,热到他以为喝了毒酒偷偷去找太医,在筵席上落荒而逃了。
他可是王爷,风姿绰约,风流倜傥,不茍言笑,在太医说其实什么病都没有事,瞬间就发现自己丢人丢到家了,曾有一刻,他还死贱死贱的觉得丢人都还好。
真想学市井街头的小流氓骂人一句,真它妈的抄,蛋。
哪天宴会结束后,他才得知消息,皇上下令给他订婚了,而且还是白媚天,无比开心,但是不能表露,可就是不知道为何,他在白媚天面前就是刚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