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chapter88(1/2)
第88章 chapter88
紧跟着水龙,慕斯来到一家位于地下的酒吧。
酒吧外贴着大幅的招贴画,黑色的城堡背景,搞笑版的血红色骷髅头占据了绝大的版面。骷髅头上浮动着字母queen。
女子摇滚组合,Queen。
慕斯过去听组内的娱乐圈帝阿美说那是香港颇有些名气的女子摇滚乐队。能唱会写,成员个个都是大美女还相当个性。不少经纪公司都想签下她们,其中一些还是从大陆、台湾慕名而来。
但领队都嗤之以鼻。
阿美曾说,对那些拼命想要成名却连门都跨不进去的小乐团、小歌手来说,queen还真是个惹人厌的存在。
没想到今日能有见一次阿美说过无数次的乐队。
慕斯对这场演唱会多了几分兴趣。
不过,水龙不是说来一个可以“开开心心叫个够的地方”?
慕斯本以为自己会被拖去看各种小孩子不该看的深夜电影。比如《电锯惊魂》什么的。
但是,摇滚演唱会?
水龙对她的想法感到很好奇,“听摇滚或许不太对劲,但《电锯惊魂》也不算是会让人开心的片子吧?”
“对普通人来说自然是。但如果是先生您的话,肯定会觉得那片子很开心的,因为您一定会挑剔片子中那些道具组准备的尸体的毛病。而后狠狠嘲笑他们不专业!”
水龙:“……”= =
无视慕斯的吐槽,他还是很绅士的替慕斯拉开酒吧的大门。
顺口介绍queen其实是他一位朋友,丽兰哥的乐队。
慕斯有些惊讶,她之前和丽兰哥见过几面,知道丽兰哥机车玩得不错,但没想到还会唱歌。
“人才啊!”
水龙轻轻一笑。
会场已有了不少观众,两人来得比较晚,只能面前找个靠边的位置站着。
不久,音乐声响起。演唱会开始。
第一曲歌,《你闻起来真香》。
Queen每次开演唱会的第一首都有一定是这首歌。原唱是德国的战车乐队。
因为是丽兰哥在唱歌,出于礼貌,一开始慕斯很努力也很认真的听,可听了半响,且不说根本听不懂德文歌词,说实话,她也觉得这歌的曲调很不好听。
怪里怪气的。
水龙约略从慕斯皱眉的神情中看出了她的想法,贴着她耳边问道,“不喜欢?”
“还……行,多听听,听多了,习惯了就好了。没想到先生你这样斯文的人也会喜欢摇滚。”
“其实不喜欢。”水龙倒是坦白,“太吵了,吼得撕心裂肺、要死不活的,听完一场演唱会回家,梦里面都是鬼哭狼嚎声。”
慕斯被他那几个词语弄得哭笑不得。
“现在我对摇滚的感觉也没有改变,总觉得太过于嘈杂。我还是喜欢古典音乐。”
“那先生为什么要来?”
“我不是说了吗?这是个可以开开心心叫个够的地方。”
水龙狡黠一笑,目光却又似乎飘向了很远的地方。
“丽兰每次开演唱会都会邀请我们,虽说也可以用没时间糊弄,但总不出现,我担心会让丽兰有心结,所以也逼着自己来听了几次。就像我之前说的,晚上做梦都是一阵又一阵的鬼哭狼嚎。
“后来……觉得,也不错……摇滚,挺不错的,尤其是丽兰玩的这种重金属。
“你不认为在所有人都跟随主唱叫天喊地的时候浑水摸鱼,大声喊出自己在生活中的所有不快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呃……这样不好吧?别人唱歌,你鬼哭狼嚎?”慕斯正准备提出自己的意见,身边就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高声呼喊,几乎压过主唱丽兰哥的声音。
水龙笑眯眯看着她,而后贴近她耳畔,大声说,“看见没,找这种时候尖叫就挺合适的。”
“也对,但是……喊什么?”
“诅咒领导啊,咒骂同事啊什么的。”
慕斯反问,“但万一先生你运气不好,那个让你觉得不快的人正巧站在你身边,那你不是很尴尬?”
水龙浅笑,带着狡黠,“那么多声音,那么多人吼,他凭什么说一定是我喊的?”
奸诈!
慕斯一翻白眼,但一细想,似乎也很有道理。
忽然很想试一试。
于是深呼吸,扯着嗓子随着人群的声音大吼起来。
“啊!”
(翻译:都在街上站了这么多天了!到底要怎么才混得进杨义生的场子啊!)
“啊!!”
(翻译:ada周你个疯子!!看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书又设计的什么莫名其妙的鬼计划啊!!依照你那计划,其实根本混不进去的吧?!)
“啊!!!”
(翻译:happy你也是个没事做的!!不好好在香港呆着,在澳门玩什么玩啊?成天包夜包夜,不嫌花钱啊!!!你开的那是医院!!!不是印钞机!!!)
三声后,慕斯喘了几口气。
水龙再度贴近他的耳畔,问道,“吼出来舒服多了吧?”
慕斯嗯了一声。
说实话,感觉还真不错。
虽然这样说略有些伤害丽兰哥感情,但这果然是个可以让人“开开心心叫个够的地方”。
“其实我很想知道爱丽丝小姐究竟在为什么吼。”水龙问。
“……为我那周扒皮转世的铁公鸡老鸨。先生你是不知道啊,每次你给我的钱都要被没收!做小姐也是很清苦、也很辛苦的!”
【ada周:阿嚏!谁骂我?】
少有的,水龙被噎得接不上话。
许久,只是轻轻一笑,但这笑容却很快被彩灯变化多姿的光遮掩过去。
慕斯扯扯他,“医生大人,您还没吼呢。”
水龙浅笑,微微吸了一口气,“火龙你这个大脑进水的笨蛋!”
慕斯:“……”= =|||
她轻轻捅了捅水龙的手臂,指了指一旁。
水龙身边,原本兴冲冲跑来想要找人唠嗑的火龙皱眉,一副想咬人的模样。
水龙飞了眼,温柔微笑,“喔,你好。”
“你丫之前说谁脑子进水了?!”
水龙微笑,也是一脸好奇,“不知道呢。谁啊?”
这么多人吼得天昏地暗,凭什么说是他,对吧?
慕斯:“……”
到底为什么那些女人觉得这个男人是柔情的小天使啊!?
火热的气氛中,今晚的十首歌结束。
丽兰哥因为要和同伴们一道出门聚餐,同水龙打了声招呼后就走了。
火龙也不知道溜去了什么地方。
慕斯和水龙一边朝停车场走,一边聊天。
慕斯提到阿美讲过很多次的的关于queen的传说,“听说许多经纪公司都想签下queen,但queen的领头却总是仰着头,摆出一副视万物为草芥的模样。是真的吗?丽兰那么个性啊?”
水龙苦笑,“没那么夸张,的确有经纪公司想签,但没传说中那么多。”
“可是丽兰为什么不签啊?她不想更多人听见她的歌声吗?”
“这个吗……”
水龙自然不能说只要丽兰哥想出道,凭龙王社的力量,想怎么捧就怎么捧,资源要多少有多少。想要拍电影都没问题。当初黑龙捧林莉斯不就捧得顺风顺水?
但这种真实,自己知道就行了。
遇见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的事情、遇见想要隐藏的真相的时候,“个性”是个不错的说辞。
“她爱好太多,但其中不少都浅尝辄止。比如玩机车。丽兰和我一位朋友比赛过机车,事后对我说,很多时候自以为厉害到不行的爱好放在职业人士面前,只是一个爱好罢了。”
慕斯正打算说其实她自己也不是职业的车手,丽兰哥太看得起她了!
正要开口,惊醒。
她现在不是慕斯。
只是一名说得好听可以称为“伴游女”的存在。
“所以,先生您的朋友是职业的车手?”
“那倒不是。只是丽兰说她比一些职业的还跑得好。”水龙笑笑,“我不太懂机车,只是举个例子。其实在业余生活中,丽兰唯一能长时间保持兴趣的活动就是搞摇滚,她时常说,把爱好变成工作是一件挺辛苦的事情。”
“可一直能做自己愿意做,喜欢做,并用那种事情养活自己,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水龙没有否定,反而笑道,“你这样说也是对的。人类世界最有趣的事情,难道不是任何看似无理的事情,只要换个角度,换种解释方式就说得通?”
慕斯哑然失笑。
她今天和ada周也提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先生你认为一个人如果在生存之余没有点儿个人爱好,是很无聊的?人生相当于一无所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