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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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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宝宝的礼物,我又给父母每人买了一身衣服,爸爸妈妈一定也会很高兴的,因为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给父母买衣服呢

青文买了一个小玉石,挂在了脖子上,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的,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有谁知道她竟然是名动天下的龙牙的一员呢。

林倩则相中的一款戒指,站在那里试来试去的,舍不得走,终于买了下来。我不禁暗暗得苦笑了一下,到底是女孩子啊,就是喜欢这些玩意。

要是有人知道我们三个人的身份的话,非要吓死的,至少也要跑的远远的。我是恶龙的老大,仅凭恶龙这个臭名昭著的名字,就会吓死很多人。青文是中国最神秘的异能者组织龙牙的一员,也够吓人的了。林倩呢,则是中国最负盛名的冷面龙鹰林强的妹妹,名头更是不小。

第二百一十章巧遇明珠

我想了一下,要过春节了,怎么得也要给这两个大小姐买点礼物吧,这样就省得她们以后恨我了,于是,我给两个人,一人买了一个小巧的中国结,是那种用真丝编成的中国结,小巧玲珑的,甚是可爱。

我把两个中国结递给她们,笑嘻嘻地说道:“春节快乐,送给你们。”

青文笑了一下,收下了,还到了声谢,让我奇怪了一番,林倩则是面无表情的接过来,什么也没说,随手塞在了背包里面。

我很高兴,她们没有拒绝我,这就是我的胜利了。我看着路边,有一个装饰很豪华的饭店,里面可以说是顾客盈门,看来饭店的菜还不错。我想了一下,就拉着两个人走进了饭店,不管怎么样,总得请两个人吃顿饭吧,再说我也饿了。

两个女孩并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什么不愿意,反正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没想到这两个人会如此的乖,心里暗暗的高兴。

走进饭店以后,我一看挺干净的,于是我就点了几个菜,吃了起来,两个女孩大概是也早就饿了,吃的也不比我少多少,虽然不时狼吞虎咽的,但是也差不多了,也不怕长胖,我的心里对她们女孩们真是奇怪得要死了。

这家饭店的厨师的手艺不错,做的菜很有味道,不必京南大学的大师傅的手艺差,很合我的口味,于是我就放量开了量吃起来,正吃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来:“苏飞,苏大哥,是你吗你回来了啊”

我一呆,我如果没听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的声音,而且还是我在花城的一个熟人,因为那个声音,我是很熟悉的。

我急忙抬起头来看去,林倩和青文也听到了,急忙转过头来。

我抬头一看,立刻愣住了,原来叫我的不是别人,而是明珠,就是明珠宾馆的小老板,我的那位明珠妹妹。

我发愣的是,明珠真的是太漂亮了,看她的身条,看她的相貌,比前半年长进了太多了,那时的明珠还是一个青涩得小丫头呢,现在可不一样了,因为饭店里有空调,所以明珠穿得很少,也看得仔细,只见奶子也挺起来了,屁股也鼓起来了,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大美人了,和黄燕和青文都不相上下了,而其声音更是娇滴滴的好听,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啊,变得我都快不敢认了,要是走在大街上,明珠不先和我打招呼的话,我都不敢认了,说实话,我是听了明珠的声音才认出她的。

柳明珠过来就拉住我的手,亲热得不得了,柳明珠的手可真得很柔软啊,我想不论是谁碰上这么热情的美女,都会大呼艳福不浅的,但是我的手却禁不住一抖,我现在就是最怕这个呢,因为我的身边还坐着两位超级的大魔星呢,柳明珠这么做,岂不就是和火上浇油一般吗

但是我的心素来太软,不想当众的甩开明珠的手,而且我也喜欢飘亮的女孩抓我的手,虽然我会很难堪,但是大部分时间却应该是很舒服的,当然,这是说,当你的身边没有魔星跟着的时候而言。像现在,我的身边有青文和林倩跟着,我并不是觉得很舒服呢。

我偷偷地看了两个女孩一眼,看到青文有些发愣,林倩的脸色则更加的阴沉。林倩一见柳明珠,立刻就是脸色一变,嘴里哼了一声,她还没有忘记我们第一次吵架的事情,那个罪魁祸首好像就是这个柳明珠呢。

柳明珠倒是没有注意这些,不住得向我叫着:“苏飞大哥,怎么回来也不给我打电话,我好去车站接你啊。”

我苦笑了一下,看了看林倩和青文,明珠这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大方的对两个人伸过手去:“两位姐姐好,你们是苏飞的同学吗,两位姐姐好漂亮啊,我是这家饭店的老板,谢谢你们能光临我的小店,今天你们尽管吃,我请客。”

两个女孩明显的愣了一下,这个柳明珠看不出来,还这么能干呢,这么年轻就做了一家大饭店的老板,虽然不是最气派的,但是也是很不错的了。

见人家主动问好,两个女孩也各自点了点头,冷淡的表示了回应,并没有去握明珠的手,又低下头继续吃起来,不再理我们。明珠对这个也不以为然,继续的和我聊起来,我也好久没见明珠了,熟人见面当然是比较愉快的,而且又不能冷落明珠,所以,我们就坐了下来,慢慢的聊了起来。

通过聊天以后,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原来自从我离开花城到北京以后,柳明珠的明珠宾馆就在青虎帮的帮助下,生意就开始蒸蒸日上了,迅速的发展起来,以为她既不用教什么保护费,又有着极多的客源,再加上她所处的环境优雅,做得菜又好吃,所以短短的半年的时间,明珠宾馆已经成了花城的宾馆业的龙头老大,成了最出名的一个,连那些县里的头头们,也经常慕名而来,有的上级来华城办事的,一般也被请到明珠宾馆去吃饭。

在短短的半年的时间里,明珠宾馆的规律翻了几番,柳明珠也趁着东风正好的日子,到礼品街这个黄金旺埠开了这家饭店,生意是越做越大了。

由于明珠自小就在经商的家庭中长大,自幼就受到了很好的经商的熏陶,又看了一些这方面的关于商务的一些的著作,所以很是经商有道,她的实力,要比那些商学院正宗的毕业生的能力要强上百倍,所以经营的这间饭店头头有道,日进斗金,俨然成了花城的商界中的一颗耀眼的新星,致敏度己经不次于黄氏饭店大老板黄燕了。

因为这一切的成功,其中有我的功劳,所以明珠能对我这么亲热,我倒是可以理解的。

吃完饭,我要付钱时,明珠死活不让,说非要她请客不行,我看了看她的饭店顾客云集,生意做得很不错,也就不再坚持了。

走出饭店时,明珠拉住我的手说个没完,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目光,走在路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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