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动容(2/2)
事实上,薛兰泽也确实不可能对警方的鉴定结果挑刺,所以当审判长询问辩方是否有疑问时,她不假思索地放过了。但是,当审判长再次询问,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时,薛兰泽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有,”她说,“辩护人申请出示第六号证据。”
申请得到许可,向阳的百页窗随即拉下,下一秒,公屏上播放出一段视频——
视频的像素并不高,不难看出,这是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短短十几秒的画面中,可视条件不算好,唯一的光源是两辆车错身而过时的车灯。
程剑的瞳孔忽然放大,他留意到,视频的拍摄日期是二月十五号凌晨五点。
虽然视频只有短暂的十多秒,但从来车的型号、颜色,以及半遮半掩的车牌号中不难判断出,这正是那辆撞死叶炳森的肇事车辆。而2·15肇事案中,警方接到附近群众报案是在凌晨六点左右,这也意味着,拍摄到这辆车时,它正在犯罪现场附近逡巡,很可能是在等待即将自投罗网的猎物。
旁听席上的许多人同样意识到这个问题,“嗡嗡”的议论声潮水般蔓延开。
遗憾的是,由于对面来车打了雾灯,在强光源的刺激下,驾驶者的面目轮廓被难以分辨的阴影笼罩,只有一团隐隐绰绰的轮廓投映在前挡风玻璃上。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薛兰泽身上,等待着她的下文。
薛兰泽果然不负众望,用最简短精确的语言解释道:“这段视频是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当时,这辆车的主人正从外地赶回临江市,为了抄近道,从东川巷里穿插而过。经过某个岔道口时,它和拐弯的车辆擦肩而过,行车记录仪就是在那一瞬间记录下这段画面。”
“视频的拍摄时间是今年二月十五号凌晨五点,拍摄地点离案发现场只相隔两条街道,从车型、颜色以及车牌号的后三位数字判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辆车就是撞死叶炳森的肇事车辆,而驾驶这辆车的人就是蓄意谋害叶炳森的凶手。”
“遗憾的是,由于当时的光线条件,我们看不清驾驶者的长相,也无法辨认他的身份。”
这些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所有人……包括公诉席上的程剑和审判席上的合议庭却没有露出不耐的神色。他们隐隐有种预感,薛兰泽接下来的话或许会对案情判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但是有一点让我觉得很奇怪,”薛兰泽定格了画面,用红外激光笔在黑影上方做出标注,“请大家留意这里,虽然我们看不清驾驶者的长相,却能看到,当他坐直时,头顶与前挡风玻璃处的后视镜顶端几乎平齐……甚至要略高过一小截。”
她做了个手势,示意换过下一段视频,拍摄角度和视频像素显示出,这是用监控摄像头拍摄下的——只见画面中,当时还是市局刑侦支队长的陆临渊快步坐上夏利车,继而发动引擎,缓缓驶出停车场。
薛兰泽在轿车正对准监控镜头的一瞬间定格画面,同样用红外激光笔做出标注:“这是我当事人驱车离开临江市局时留下的视频,大家请看,画面上,他的头顶与后视镜顶端稍微差了一小段距离……”
风篁恍然大悟,与此同时,旁听席上传来此起彼伏的倒抽气声。
薛兰泽犹不罢休,将相对距离换算成更精准的数据:“我请教过鉴定专家,以后视镜为参照物,肇事者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五到一米八七之间,上下浮动不会超过两公分……”
说到这里,她话音微顿,转向被告席上的陆临渊:“被告,你的身高是多少?”
陆临渊十分平静:“一米八零。”
薛兰泽看向审判长,话音不高不低,却足以让全场听见:“我当事人的身高与肇事者存在明显出入,而这部分数据是误差无法解释的,也就是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当时的案发现场,还有第三人存在!”
“正是这个神秘的第三者,开车撞倒了叶炳森,反复碾压至其死亡,又在警方赶到之前布置好现场,将罪行嫁祸给我的当事人!”
“鉴于合理怀疑无法排除,辩方恳请审判长,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出有利于我当事人的推定!”
从开庭到现在,这是薛兰泽第三次说出类似的话,搁在平时,“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只是一句套话,一段冷冰冰、轻飘飘的书面原则,一个法律条文中谁都知道重要、却在诉讼实践中可有可无的漏洞。
但是这一刻,所有人前所未有地意识到它的分量,因为它决定了一个人的自由……乃至生死。
毫无疑问,无论这场庭审的结果如何,它都足以被教科书收入经典案例范本。质证环节已经足够精彩,作为重头戏的法庭辩论环节更是你来我往、针锋相对,让人喘不上气。
事实上,针对这个案子,公安和检察院的证据链已经足够扎实,不管怎么看,一个“故意杀人”的罪名都是跑不了。只是谁都没想到,检方自以为过硬的证据链竟会遇到一个颇具死磕精神的辩方律师,从所有人都没留意的盲点下手,就如头撞南墙一般,硬是在铁证如山上撞出无数道裂痕。
一时间,无数事前断言薛兰泽即将跌落神坛的人士,都被打脸打得“啪啪”响。
然而薛兰泽不在乎这些,她不关心自己的“不败神话”是否会被打破,也不在乎那些明里暗里的眼光,对她而言,所有的唇枪舌剑、据理力争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
洗清陆临渊的污名,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正因如此,薛兰泽最后的辩护词才一反常态,显得格外感性而具有震撼力——
“……经过今天的庭审,我们不难意识到,叶炳森是个正直的好人,他的逝去是社会的损失,值得人痛惜。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找出真凶,令逝者瞑目,但这不是毁了另一个无辜之人的理由。”
“从明华医院的体检报告中,诸位不难看出,我的当事人从警近十年,已经伤痕累累、满身病痛。他患有慢性胃溃疡,除此之外,还有低血糖、关节错位、营养不良,乃至因为曾经的从警经历而导致的睡眠障碍,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这是从警十年给他留下的伤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他的勋章。”
“我的当事人陆临渊同样是正直的好人,守法的良民,优秀的人民警察。正是他……以及无数像他一样优秀的公安干警背地里的默默付出,才维系了社会的和平安宁。他将自己的一切——青春、理想、忠诚,乃至身体健康都奉献给了社会,但他得到的是什么?”
“曾经的汗水、血泪、命悬一线、出生入死,就算得不到大张旗鼓的表彰,至少也不该用惨烈的牢狱之灾作为回报。”
“我们已经失去了叶炳森,不能再失去陆临渊。在此,我恳请审判长,能给予我当事人一个客观公正的审判!”
偌大的法庭鸦雀无声,从旁听者到合议庭,乃至高居首位的审判长都面露沉思。有感性些的,已经红了眼眶,用手帕轻轻摁着眼角。
陆临渊的表情依然平稳无波,任何人……哪怕是朝夕相处、对他行事做派十分了解的同事也看不出他此刻的情绪变化。但是有那么一瞬间,陆临渊恍惚有种错觉,仿佛这些年的苦楚、怨愤、委屈和打落牙齿和血咽,都原封不动地落在另一个人眼里。
就好像,他隐忍多年、压抑多年,突然有了倾泻的出口。
“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陆临渊的最后陈词很简短,却一字一顿,显得格外有力,“这是我当年的入警誓词,我从未忘记,也从没违背。”
审判长悚然动容。
“咚”的一声,审判锤再次落下:“现在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