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我在惊悚世界里保命 > 第27章 血婚纱

第27章 血婚纱(1/2)

目录

第27章 血婚纱

街上热热闹闹的,小摊贩摆着摊向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吆喝着。

肖琪左手拿着甜饼、右手拿着糖葫芦,正吃得津津有味。

陈烨手里抱着一大堆东西,吃的玩的穿的戴的应有尽有。

“姑奶奶,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出来的目的是什么了?”陈烨无奈地看着肖琪问道。

“记得啊,我刚刚不是问了那些商家了吗?”肖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酸酸甜甜的糖葫芦,脚下没注意,滑了一跤,好在陈烨及时拽住,也是难为了满手提着东西的陈烨了,还得腾出手看护这个小祖宗。

“你看着点路,别光顾着吃好吗?”陈烨宠溺地看着她,叹了口气,说教着。

“说来也是奇怪,刚刚那家店的老板说沈知礼是个留过洋的读书人,但是他们很少见过沈知礼欸,沈知礼看起来很像个社恐人。”

“你说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老是往首饰店跑?”陈烨疑惑地问道,“难道他想买首饰送给某个人?”

“送给林晚清吗?他俩从小长大,感情应该很好吧。”

“不知道哇。“

“欸。“肖琪吃痛一声,看向那个撞到她的女人,女人看起来疯疯癫癫的样子,头发散乱、衣服倒是干净整齐,但又不像是富贵人家。

她喃喃着:“凌凌,我的凌凌啊~你去哪了?你不要娘了吗?“

肖琪看着她,感到奇怪。

旁边的小贩唏嘘地看着那个癫狂的女人感叹:“真是可怜人,自从老吴家那闺女失踪了之后,吴婶就疯成这样了。“

陈烨忍不住追问:“那吴家女儿怎么不见的呀?“

小贩看了他一眼,啧了一声,脸上带着鄙夷:“听说是跟野男人跑了,老吴不同意他们在一起,那姑娘胆子也是大,半夜跟人偷偷跑了,到现在连点消息都没有。“

“啊~这样啊,爹娘养那么大不容易,怎么能为了个男人就不要爹娘了呢?”肖琪摇摇头,不赞同地开口。

小贩搭着腔附和道:“对啊!这老吴家就这一个孩子,平时跟个宝一样对待,遇上个男人说走就走,真是只小白眼狼。”

两人又随处转转之后打算回去,感觉这一趟出来好像也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线索,安全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启,闹的人心惶惶的,没有安全感。

现在的游戏机制越来越奇怪了,之前还会提前放出安全屋,现在得达到一定的条件才会放出安全屋,真搞人心态,如果这该死的游戏能举报就好了。

竹林小屋里,裴茗坐在竹椅上,静静听着林晚清怀春伤悲,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林晚清的倾诉欲格外的强烈。

“我和知礼从小一起长大,后来我为了在他身边,选择和他一起出国留学,那会儿我们的婚约已经定下来了,双方父母打算留学回来的一个月后就举行婚礼。”林晚清将茶泡好,给裴茗倒了一杯,慢悠悠地说道。

“那不是挺好的吗?后来发生了什么?“裴茗喝了一口茶,啧,真难喝,这大小姐一看就没泡过几次茶。

“后来?回国之后,我太忙了,要学着处理家族的生意,就冷落了知礼一段时间,等到我去沈宅找知礼的时候,我看到知礼和一个女子抱在一起,多么讽刺啊,才短短几个星期,他就移情别恋。”林晚清面露仇恨和厌恶,转而又悲悯道。

“那你为什么不取消婚约?如果你们在一起,对双方都是折磨,不是吗?”裴茗皱着眉头问。

“折磨?怎么会是折磨?我爱他啊。”林晚清思绪飘向远方,怔怔地说。

“他都这样了你还爱他?“裴茗不能理解且大为震撼地发问,这……这就是恋爱脑吗?

“对啊,我放不下他,所以我决定原谅他,后来他就不见了,那个女人也不见了,我找不到他们,而婚期也快到了。”林晚清低垂着眉,有些忧郁和难过。

裴茗叹了口气,宽慰地说:“其实放手也是一件好事。“

林晚清摇摇头,脸上布满愁容:“你走吧,我想一个人呆着。“

裴茗告别了林晚清,独自一人走在竹林小径,慢慢地捋着目前得知的线索。

林晚清作为一个主要的NPC不可能是纯白的,她说的话没有第二个人证实,所以暂时存疑。

沈知礼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呢?真如林晚清所说,是个背叛者?

离婚约还剩两天,沈知礼的身影愣是一点也没见到,再拖下去,死的人可就更多了啊。

裴茗暗叹,说不出的疲惫涌上心头。

回到后院,沈老爷坐在石凳上和余自生对弈,他摸着白花花的长胡子,满脸苦闷,反观余自生翘着个二郎腿乐呵乐呵的。

“老爷子,想那么久呢?”

“下棋要耐心,年轻人心浮气躁的像什么样子。”沈老爷没好气的回答。

余自生嗤笑一声:“说好了,输了可是要答应我做一件事的。”

“知道了知道了,别打扰我。”沈老爷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啧,你这棋跟谁学的?走的那么猛。”

“自创的,厉害吧。”余自生笑着回答,他看着沈老爷纠结的样子就想笑。

余自生这个人休息的时候喜欢到外边晃悠,小区里就有很多围在一旁看棋的大爷,余自生就喜欢混在一堆大爷里看人下棋,久而久之,自己也就学懂了一些下棋的妙招。

余自生擡头时,正好看到站在不远处的裴茗,他朝裴茗招了招手,示意裴茗过来。

沈老爷随着他的动作看到了裴茗,转头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你爹要是知道你天天跟风尘女子混在一起,不得气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