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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秦恒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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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生物学上的吗?”

“什么生物学不生物学,说话不要总是拐弯抹角。同一个父母。”

林斯华点头,说不上自己为什么感到轻快。假如不用意外之喜这种浮夸的词的话。

那就继续他的计划了,看着情绪生动的秦恒乐,林斯华理了一下衣领,问:“你有男朋友吗?”

“没。”秦恒乐还在翻着手机未读消息,随口回答道,也没觉得问题突兀。

“我怎么样?”

“你人挺好的。”

两个问题没有被秦恒乐衔接起来,空气中一片沉默。

林斯华就这么低头,冷静地看着秦恒乐,外面阳光很好,高大的身形处于背光位置,投落下的阴影把人整个笼进去。

秦恒乐后知后觉地擡起头:“怎么了?”

“做我男朋友,你。”林斯华不带感情地说。分明是达成目的手段,但看到那双瞪圆的眼睛,他的心率有些异常,或许是撒谎所致。

这句话实在突兀,让秦恒乐怀疑林斯华的中文也不太好,但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别的解释,于是先按自己听到的回答。他拒绝道:“不用了。”

“那以后你就没有翻译和向导了。”

即便这样,秦恒乐也觉得不行。先不谈他之前准备孤独终老的纯爱思想,他压根没把林斯华纳进择偶范围。就像路边的小树桩突然向他表白,这可以接受吗?

他打量了一下这个小...这个有点高的树桩,此刻对方正低头看他,睫毛天生带弧度,让蓝眼睛更加迷人,这个角度看过去下颌棱角分明,自带的压迫感让人有点发怵,宽阔的肩膀时刻散发荷尔蒙。

看了两下,不由自主地别开目光。虽然客观来说这人确实挺帅,但他是不会被这类人吸引的。因为自认为理想型有且仅有失去的夏秩,这俩没有一点儿相似。

秦恒乐长得帅又有钱,从小到大经历过的表白不胜枚举。不过弟弟告诉过他这些人里面大半都是冲着钱来的,等有天家里破产就会把他扔到大街上,秦恒乐知道自己不聪明,狼人杀从来赢不了,所以统统拒绝。

在拒绝人这方面他熟能生巧,已经成了一名优等生。

林斯华没有想到,这个傻蛋在拒绝他。

他目光愈发暗沉,像深不可测的海域。不是说同性恋吗,自己都豁出去做了牺牲,这人凭什么敢拒绝。

“...你人真的很好。”秦恒乐还在吭哧吭哧走流程,忽然感到有只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强势霸道的接触落在唇上,力度很大,能够尝出怒气。

1v1坚守者秦恒乐的世界观崩塌了,他不干净了,没法再为心中的白月光奉献终身。脑袋里一片轰隆轰隆,可能就是信仰之桥坍塌的声音。

不过呆了一会儿之后,便拗不过本能地转移了注意力,投入到眼前最棘手的事情上来,皮肤和唇上的感官刺激都很陌生,伸手推了两下之后没有推动。

在异国他乡被钳制得动弹不得,饶是迟钝如秦恒乐也感到害怕。好在林斯华最终放开了他,指腹碾过他的嘴唇,大步转身出去。

秦恒乐慌乱了好一阵,一会儿想那个吻和蓝眼睛,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心跳好快,如果英年早逝在异国,一定要把骨灰埋在祖国大地。好久之后平静下来,忽然发现自己被一个人丢在酒店。

他走出去,有位服务人员拦住他说了一串英文,赶紧匆匆忙忙地去掏手机翻译,但手忙脚乱地操作不好,页面迟迟打不开。

服务人员对着对讲机又说了什么,很快又来了几个人,都是外国面孔,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话。

之前林斯华在身边,秦恒乐从来没有面临过这样的场景。一番尴尬的鸡同鸭讲后,他迫不得已地打电话给弟弟,秦恒桉帮他解了围。

秦恒桉冷语劝他回去:“你想进娱乐圈就继续玩,之前的事情已经翻篇。夏秩和柏越已经见过家长,向所有人公开,上次见面还...”

“不要说了。”

“你不会还对人家夏秩旧情难忘吧,秦恒乐你至于吗?”

“谁说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秦恒桉嗤笑了一声。

“真的,刚刚还在这里。等回去让你们通电话。”

这句话显然起到了震慑作用,秦恒桉警告他不要乱来,秦恒乐很得意地挂掉电话。综合生活便利,气死弟弟,还有不明原因的心跳加速来看,或许可以和林斯华试试。

之后来到宿舍找林斯华,有点忐忑地告诉他自己经过考虑,答应了。

林斯华感到被戏耍,但为了长远行事,他咬了一下后槽牙,作出意外又喜悦的样子。

于是秦恒乐在异国他乡交到了一个男朋友。

本来林斯华还担心自己装得不好,特地看了几部腻得要死的恋爱电影,结果是白费功夫,秦恒乐没谈过恋爱,林斯华怎样,男朋友就是怎样的。

两人就这么谈了一段时间,出乎意料磨合得挺好。

“Derek,what do you want?”说话的是歪果仁壮汉John,对林斯华的行为非常不解。这位John是林斯华和秦恒乐初见那天,抢劫女生的那位。

其实当时的事情和秦恒乐见到的有些出入,真相是他们收了那个女生的钱,等待女生的心动男生英雄救美,结果被秦恒乐截了胡。

John不理解Derek为什么和那个中国人混到一起,他记得Derek的父亲就是个极其有钱的中国人,工作时爱上了西方美人,两人有了林斯华。结果工签到期选择了回国,解释说国内很重视孝道。

林斯华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几乎不可能跟着走,林父傲慢地说每年会过来看看,气得林母的病情加重。

这是他所了解的模糊大概,John知道林斯华排斥一切和父亲有关的东西,比如有钱人和中国男人。

如今却和一位有钱的中国男人搞起了对象,他想不通。

林斯华告诉他自己只是为了骗钱,因为林母疗养需要很多钱,林父的生活费越来越少,从今年开始便“忘了”打。

“那倒是骗啊!”John摊手,用能够表达强烈语气的英文句式说。

林斯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到目前为止确实一分钱都没有要,而且也不觉得这样的扮演令他难以忍受。开始还勉强称自己是温水煮青蛙,现在水都已经开了,他还没有把青蛙放进去。

“斯华!”恰在这时,下了课的秦恒乐跑过来,勾住林斯华的脖子,旁若无人地亲吻了一下。林斯华自然地揽住他的肩,替他把书包拿下来。

Jhon看了一眼,这个东方人又傻又有钱,就像一个行走的流油大鸭蛋。

秦恒乐也朝他hello了一下,毕竟是林斯华的朋友。

他发现林斯华在朋友面前和在自己面前差别挺大,对着自己有种刻意表现出的完美,情绪波动不会太大。应该是在一起时间不久导致,他觉得可以慢慢克服。

现在秦恒乐越来越喜欢林斯华,已经可以给当时不明原因的心跳过速写下结题报告。他为自己的飞速变心而寻找理由,林斯华高大英俊,风度翩翩,在这种人格魅力的感染下,少有人能不沦陷。

他也改换了用终生怀念初次暗恋对象的原定计划,每天都过得很高兴。当高兴达到一定数值,会让人感到害怕,秦恒乐已经到了那个数值,却没有害怕。

最近的日子像是一个很美妙的梦,之前人生的四处碰壁,只为沉沉睡去,然后才能遇到这个梦。

直到醒了以后,他才觉得这个比喻的确贴切。

那些梦幻的彩色泡泡勉强挨到了期中,教授进行了考试和成绩公布。考试前校长还专门问秦恒乐要不要参加,秦恒乐现在已经能勉强听懂一些简单句子,心想这学校真是人性化,参加考试都是自愿的。

为了展现学习成果,他“yesyes”。

到坐在单独教室考试,再到看到题目,最后公布分数,都是一场悲伤的回忆。很多年以后重新想起,像是被人为地快进过一样。

多媒体屏幕上所有同学的成绩都很优异,模范试卷完美得像标准答案。饶是秦恒乐再傻,也能知道事情完全错了。

而名单上没有列自己的名字,让之前隐隐约约的那些猜测迅速集合,增长,爆炸,在这一刻量变发生了质变,所有的一切叩击着秦恒乐的思维,轰然一片空白。

秦恒乐扒拉出校名搜索了一下。之前刚被录取的时候他也搜过,但乱七八糟的各种英文介绍也看不懂,心想着能录他已经很感激了,再烂的学校也不会嫌弃。

这次他搜索得很细致,逐行翻译成中文。

发现这是一所很牛掰的大学。他又在官网上查了自己的学籍信息,一片空白让人觉得眼花。

如同扮演了一场戏的丑角,直到戏幕落了才意识到。

秦恒乐合上面前的书,心想真是悲伤的人生。

关在宿舍想了一晚上,差不多厘清了思绪。他打电话问秦恒桉为什么这样做,秦恒桉分条告诉了他,委婉指出了很多客观事实。比如当年因为急着进娱乐圈而选择了休学,现在仍旧没拿到大学学位证书。

比如他的自理能力为0。比如他的学习能力也很低。比如他平均每天就要得罪一个人。比如他惹不起也打不过别人。

诸如此类。都是实话,其实秦恒乐本来应该一一经历,但是因为林斯华的存在,把一切都规避了。而本质上,他就是如此。

最后秦恒桉说:“校长说第一天他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对不起。”

这可能是他弟弟第一次向他道歉,秦恒乐想象这个画面很多次,但这次没说什么,挂掉了电话。

正在发呆的时候,林斯华撬开了他的门锁,生气地问他到底在干什么,还以为出事了。感情少见地外露。秦恒桉就把一切都告诉他。

心想着要是林斯华能带他走就好了,反正他离了林斯华什么都不行,就是一个大废物。只要林斯华不嫌弃他,愿意把林斯华男朋友这个职位作为新的生涯目标,并尽量完成得优秀。

但是随着他的话,林斯华的怒气一点一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讶异:“你不知道?”

“你知道?”秦恒乐望着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破碎,心里祈祷不要这样对他。

林斯华低头看了他很长很长时间,最后说自己误会他了,要和分手,说之前只是为了他的钱,对不起。

秦恒乐也擡头看了他很长时间,没看出希望看到的玩笑神情,反而读出如释重负。

于是第二天秦恒乐就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爸爸妈妈和弟弟都来接他,三位成功人士立在接机口,举止和穿着都让别人投来歆羡的目光。

看到他们齐上阵的目标竟然是给这个普通的年轻男孩接机,路人都意外地从上到下打量秦恒乐,除了外貌之外没找出什么过人之处。

秦恒乐回了家,彻彻底底地老实了。面对秦恒桉的故意挑衅也不再回击,安安静静地接受,仿佛一只决定从良的肉食动物,磨掉牙齿和利爪,以后决定温顺地吃草,同时放弃了很多东西。

他回到原来的大学继续修完课程,拿到大学毕业证之后给秦恒桉打下手,在公司认认真真地工作,边做边学,秦恒桉找水平高的人带他,秦恒乐努力得像被输入指令的机器人。

几年下来,也能逐渐地独立完成一些项目,虽然小有差错但也在不断进步。从“老秦总的大儿子,秦总的哥哥”,逐渐也变成了“另一位秦总”。

秦恒桉和父母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倒是时常抱歉。面对他的巨大变化,认定他在国外经历了什么,知道与他们的自作主张脱不了干系,还送去看过心理医生,最后没什么改变。

也疑心过那段没下文的恋爱,拐弯抹角问了很多问题,都没有取得答案。

秦恒乐取得了很多成就,唯独在感情方面毫无建树。家里人给他介绍过一些,男的女的,从嘻哈rapper到古文字学教授,总之是在适龄人类范围内反复横跳。

他也见过夏秩几次,对方仍是好看又耀眼,却没再掀起什么波澜。

直到又过了一两年,他受邀去参加某个晚宴。

自打秦恒桉和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结婚以后,把公司很多股份和抛头露面的事务都交给了秦恒乐,自己退到幕后帮衬。

秦恒乐阴差阳错还是走上了当初最不愿意走的那条路,整个人生像一个滑稽的笑话。不过现在不用动太多脑子,比最初又好一些。

各平台也零星出了些新闻,诸如“昔日不知名艺人,今日逆袭成为秦氏集团总裁”“虎落平阳莫小觑”之类励志新闻,把这个笑话搞得完善了一些。

晚宴盛大而隆重,受到邀请的都是贵客,不过有人的地方总会分出三六九等,这个晚宴的标准就是各自公司与身价。

秦氏集团蒸蒸日上,潜力和价值都属于佼佼。秦恒乐单身又帅,简直是个香饽饽。

他拿着红酒坐在座位上,游刃有余的神态配上那副皮囊,显得年轻有为,即使内里其实草包,只要外面那层绣上了金线,别人就可以假装看不到。

很快就有成群的人带着女儿前来结识。那些女孩都身材窈窕,身穿昂贵的晚礼服,带着训练过的社交礼仪之标准笑容,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直到某位林姓董事介绍她的女儿今年十六岁,秦恒乐才擡起头,升腾起一些久远的冲动,比如不管不顾地骂他一顿。

但最终看到周遭黑压压的西装人群,都是一模一样的嘴脸,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虽然年纪小了点,但是她们学校早恋风气盛得很,现在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她也一直仰慕秦总,以后可以约着见面。对了,还有一位儿子,最近刚刚回国,也想和秦总认识认识,来,斯华。”

听到这个名字,秦恒乐不自觉地握紧了手里的高脚杯,平静的表情有了少许变化,装作不在意地擡头。

这个不要脸的禽兽父亲姓林,儿子叫斯华,那么名字就是——

“林斯华。”

记忆深处的人出现在眼前,还是那么高大英俊,风度翩翩,一双很有特点的蓝眼睛魅力无穷。西装这种衣物仿佛是为他而存在,宽阔的肩膀和笔挺的腰板熨帖得流畅,身材比例看一眼就令人心跳加速。

两人就这么遥遥对视,一坐一站。秦恒乐觉得衬衫领口有点紧。

他果然还是讨厌穿衬衫。

在这一瞬间,他像是被催眠了很久猛然清醒。自己为什么会穿着这身衣服,在这个场合。

“老禽兽,你的女儿还未成年,良心不能和你们公司的帐一样黑。”秦恒乐听到自己说,“这个儿子不错,可以开个价。反正他也缺钱,到时候你俩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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