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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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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对茶水不感兴趣的项梁,也目不转睛地望着方缭温壶。

刘邦①岔开腿坐在一边,乍一看很是粗俗失礼。但方缭见多识广,明白不能以士族的交际礼仪,去要求农家子弟刘邦。排除先入为主的观念,再看刘邦,他鬓如刀裁,前额凸出,鼻梁挺直,鼻头肥大,胡须精心修剪过。相貌委实不凡。

方缭打量刘邦的同时,刘邦也在打量他。眼前之人,玉白的肌肤被灯火映得发光,穿一袭月下白的锦袍,那种朦胧的浅蓝色,冲淡了他身上养尊处优的贵气,分明是极随意地一瞥,刘邦却有一种被人看穿的心慌气短,仿佛走在大街上,忽然发觉自个儿没穿衣裳。

刘邦在腰侧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很快镇定下来。包括他在内,一共有两千名沛郡子弟在服徭役的时候,突然被抽调到咸阳城,参与修建兰池宫。

刘邦试探过项梁,项梁是被迁居咸阳的楚国富豪昭曦骗来的,六国的贵族大多沦为平民,昭曦虽然富裕,境况到底不如从前,应该是在替别人办事。

刘邦想不出,像尉缭这样的人,找他们有什么目的。只是随意闲聊,他却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应对,将话说得滴水不漏。

方缭懒得跟刘邦斗心眼,取出一只偃甲鸟,拧紧机扩,一松手,偃甲鸟倏地一下飞窜出去,吸引了项羽的注意力。

项羽才三岁,生得虎头虎脑、玉雪可爱。他迈开小短腿,追逐着偃甲鸟奔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个屁蹲。没哭鼻子,而是兴奋地捡起偃甲鸟,咿咿呀呀一阵。

方缭没听懂小家伙在说什么,被萌翻了,抿唇偷着乐。他坐在竹席上招手,等项羽蹦蹦跶跶地跑到跟前,替小家伙掸了掸衣摆上的灰尘,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堆小玩意儿。

谁知项羽看都不看那些孩童玩具,左臂抱着偃甲鸟,突然凑近方缭,右手一探,摸了摸他的佩剑,握住剑柄拔了几下,手臂太短拔不出来,就踮起脚,用手指戳一戳他衣襟上的云纹。

方缭怕痒,向后一靠,拉开一点距离。

项梁想笑又不敢笑,连忙把项羽提溜开,一揖到地,“小侄儿不懂事,多有冒犯,请尉缭先生赎罪。”

方缭洒然一笑,起身还礼,“无妨。玩闹罢了。”他望着项羽,“第一次来咸阳吧?想上哪里玩儿?我带你去。”

项羽胆子肥了,从项梁的手中挣脱出来,上前抱住方缭的腿,“我要吃采薇阁的酱驴肉!”

采薇阁是有名的风月场,不适合带孩子的场所。然而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方缭说过项羽想去哪里,就带他去,不好反悔。他们白天去,应该没什么客人,在雅间里吃饭,不怕带坏小孩子。

方缭意味深长地瞥了项梁一眼,眉梢微挑,“好,明日就去采薇阁,吃酱驴肉。”

项梁老脸微红,他在采薇阁花天酒地,给项羽打包了一份酱驴肉,还哄小侄子说那是食肆,吃饭的地方。

关于刘邦的名字。

秦朝的平民百姓,一般只有姓,没有名。因此这个时期刘邦还不叫刘邦,他应该叫刘季。按照“伯仲叔季”的排行来看,就是刘老四(划掉),刘老幺的意思。(刘邦在三兄弟中年纪最小)或许是刘三郎?

在《史记》、《汉书》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茍悦在《汉书音义》中注释:“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

总之,刘季事业有成之后,才改名为“邦”。具体是什么时候改的,不确定。

本文直接写成刘邦。但是感觉有必要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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