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实验不需要中转(2/2)
像这种建议,我还跟其他几个人说了。
只要他们能收到U,我相信他们不会放弃长久的利益,跑路的风险也小很多。
越是稳定的渠道和下线,跑路的概率就越小,毕竟谁都知道顿顿饱和一顿饱的区别,只要他们有想赚大钱的想法,绝不会为了蝇头小利而跑路。
从后来的事实表明,只要形成稳定的生意对象,他们的稳定程度,超出想象。
经过我给他们建议后,再加上有我这样一个稳定的收货商,海狼和猎豹他们,也开始走上U商的道路。
不过他们自身资金不是很足,因此每天收货的量不是很多,一天好的话,能收个大几千U,少的时候则只能收一千多U。
有的兄弟会说,反正能赚差价,我直接去交易所买,然后再卖给你,那不也赚?
既然你做灰产的,又能购买到一些卡啥的,干嘛不自己创建账号购买?那样的话,成本还会小一点。
一开始我也这样想过,不过后来觉得这样做,成本可能还要大一点,我得安排人手去购买这些东西,再派专人去进行购买的操作。
一个人操作是有极限的,比如你一个小时能完成三十笔购买,这样的速度,和我们通过网络菠菜进钱的速度完全不匹配,为了匹配上,我得雇佣更多的人,变相的增加了很多成本。
虽然网络菠菜的钱,相比诈骗的钱对我们来说要安全一点,这种安全,并非是因为他合法,而是网络菠菜的钱,是客户为了游戏玩乐,主动转进来的,不是我们骗来的。
对于赌徒,愿赌服输,他们只会觉得自己手气不好,并非被我们杀猪了,因此,他们一般不会报警,正是这样的心理,我们自己的卡或者下线的收款账号,能存活比较长的时间。
诈骗来的钱就不同了,有受害者,而且有的受害者反应很快,我们一张卡接受数笔资金,其中若是有一个受害者反应过来,我们这张卡上的钱就会被追溯到,会被冻结,对我而言,潜在的风险太大。
因此我想试一下更稳妥的办法,于我而言风险最小的办法,那就是整个钱不经过我们的手中,也不过我们的卡,让受害者给出售U的人直接转账,然后我们收到U,完成交易。
当然,我现在还在实验阶段,毕竟要实行这样的操作,需要很高的配合程度,也需要有足够多的受害人,以及足够多的出货人,只有如此,我才能将二者完美的配合起来。
言归正传,正如我此前说的,有兄弟觉得既然我的价格高一点,那我干脆拿自己的钱去交易所买,然后再卖给我,赚差价。
对于这样聪明的兄弟,我是非常喜欢的。
在事情没有暴露之前,你就是我们稳定的供货源,哪怕你去交易所购买U或者比特币也没有关系,赚点差价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这点钱相比走地下钱庄的费用,不值一提。
但是,一旦出事,收到来路不明资金的是你,受害者转账的账号是你的,最终,被按头的也是你,而我,全身而退。
至于你,在我们心中,不过是一个临时的合作伙伴而已,还是一个没有任何交情的合作伙伴,放弃了你,我们再找下一个,因为我们坚信,只要有利益驱使,找到一些像你一样的人协助我们,不算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