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精妙的司法制度(2/2)
三权分立?朱棣念着这几个字,眉头微皱:老祖宗,这三者有什么区别?
执法,就是捉拿罪犯、维护治安,相当于我们的捕快衙役。朱云解释道:司法,就是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相当于我们的大理寺和刑部。检察,则是监督执法和司法是否公正,相当于...嗯,我们现在没有这样的机构。
朱棣恍然大悟:老祖宗的意思是,把这三种职能分开,由不同的人来负责?
正是如此。朱云点了点头:捕快只管抓人,不管审案;法官只管判案,不管抓人也不管执行;检察官则负责监督前两者,确保他们不会滥用职权。这样一来,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被其他环节发现和纠正。
妙啊!朱棣眼睛一亮:这样的话,就算有人想徇私枉法,也很难得逞了。
不仅如此,朱云继续说道:在审判的时候,我还要设立两个新的机制。
什么机制?
第一个叫陪审团。朱云说道:就是在审理重大案件的时候,除了法官之外,还要邀请一些普通百姓参与。他们可以旁听整个审理过程,最后由他们投票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朱棣愣住了:让百姓来参与判案?这...这合适吗?百姓们又不懂律法...
正因为他们不懂那些复杂的律法条文,所以他们能用最朴素的是非观念来判断。朱云说道:而且,有了百姓参与,官员们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徇私枉法。你想想,如果有十几个百姓坐在那里看着,法官敢乱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