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两国相邀,北烈虎威军(1/2)
“要不,你们两位打一架?”
“谁赢了,我去谁哪?”
帐外寒风呼啸,帐内炭火烧的发红。
俊朗的青年靠坐在虎皮椅上,逗弄着手中的小鸟,笑盈盈地看着跟前的两拨人。
作为乾元军方面最为顶尖的领导者之一,他却是一副散漫随性的样子,一点也不稳重
这货像是来郊游的,根本不像是来打仗的。
“额……”
两拨使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俱是有些无言。
这也太巧了。
要么都不来,要么一起来了。
一边是惊岚联盟的人,一边是北烈的人。
他们的目的都一样,北帝(盟主)邀请明辰见一面。
这货真是个香饽饽,君王诱捕器,谁都稀罕。
盟主也就罢了,毕竟明辰没做出什么伤害惊岚联盟的事情。
但是北烈可就不一样了,北境三关的丢失,明辰这个偷奸耍滑的阴谋家功不可没。
否则的话,北烈的铁骑早就踏破乾元北境了,越阳城现在在谁手里都不好说呢!
就是这样一个人,虐待北帝千百遍,北帝依旧拿他当初恋。
也不知道这货给北帝灌了什么迷魂药了。
使者不理解。
但是这毕竟是大领导的要求,他是要完成任务的。
北烈一边的使者率先开口道:“明大人,我们陛下是诚心相邀,愿与大人青梅煮酒,共商天下,我们陛下对您的情谊想必您也是知晓的……”
一旁联盟的使者撇了撇嘴,不住说道:“你们现在可是在跟乾元开战呢!谁知道你们是不是想要谁下圈套,谋害明大人!”
“哼!我们陛下行得端坐得正,我们北烈人绝非偷奸耍滑之辈,赢便堂堂正正的赢,岂会行那蝇营狗苟之事?!反倒是你们盟主,趁火打劫,见利忘义,还不知在谋算什么呢……”
“你!”
这两方使者争起来,倒是也挺有趣的,明辰笑眯眯地看着:“要不要明某帮两位递交战帖啊?”
使者说的话其实可以当放屁听。
这两拨人在这里把唾沫都吐干了,也不能引起两国的战争。
“哼!”
双方对视一眼,却是冷哼了一声。
“北帝陛下和盟主大人盛情相邀,明某其实难却。”
先前的话只是个乐子罢了。
无论是秦楼,还是洪凌霜,都是被选中有为人主才能的豪杰。
明辰跟他们的关系也都不错,虽然阵容对立,但是私交还在,他还琢磨着把那美人鱼哄到家里来唱歌听呢!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这点他看得很开。
他不怕有什么暗算,也无所谓友人见个面。
“咱们也别争了,莫要伤了和气,商讨一下时间,只要不是同一天,明某都会赴约,如何?”
……
“这天儿有点冷了啊。”
“北烈这破地方真是冻死人了。”
北烈辛州东南方的一座城市,寒风呼啸。
一身形健硕,约莫三十来岁的将军站在城墙上,打了个哆嗦看着远方,不住骂骂咧咧地抱怨着。
他叫何明毫,是一勇武之将,在南征过程中随萧翎将军南下讨贼,因作战英勇,行事机敏,立了不少功绩。
随着大齐平定,全国兵马集结北上,他也率所部支援北境。
乾元出三关,战线全面铺开,他被调到了这座有些偏僻的城市驻守。
“北烈人抢了我们那么多东西,杀了那么多人。”
“我们审查严格些怎么了?”
“凌将军当真是多此一举。”
他站在城墙上看着荒芜的城市和道路,不住骂骂咧咧地抱怨着。
这座城市名为雍齐,不太好。
地处于北烈辛州东北角,并不发达,交通也一般,一条烈河直流庆水直接将这座城市同西南要地割开了。
北烈似乎一点都不重视这里,没什么守军,凌玉发船用水军两千人便攻下了这里。
北烈虽然不重视这里,但是凌玉很重视这里。
因为北烈从北边走水路沿河下来,路过这座城市,可以直达西南乾元军腹地。
这座城市是一座重要的狙击城市。
庆水河流平缓,船速航行较慢,只要卡住这座城市,就能掐断北烈南下的通路。
凌玉足足派了两万守军在这里。
这里说重要,确实是重要,但并不一定就招人喜欢。
在乾元胜利,北烈节节败退的巨大惯性之下,整个乾元军都处在一个上阵杀敌,获取功勋的浪潮氛围之中。
北帝虽带数十万之众御驾亲征,但是出乎意料的拉了跨,被他们天神一般的凌将军挡住,双方僵持摩擦,乾元竟然还隐隐占据上风。
等着后续支援持续到达,他们乾元军岂不是要推平北烈?
现在对于将领而言,最好的地方是激烈摩擦碰撞的战场。
不断的战斗,不断的取胜,不断的杀敌,才有功劳。
现在空守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北烈军只要不管这里,只要没人来,那么这里就是个惹人嫌的空城。
反正何明毫不喜欢这里。
他的功勋和地位,都是在战场上奋勇厮杀得来的。
眼下没有敌人,就一天天干坐着吹冷风,听着前线不断传来的捷报,只令他心痒痒。
乾元现在只有四位国公。
他很清楚,战争之后,又会进行新一轮的大肆封赏,封侯拜相实现巨大阶级跃迁的机会就在这里,这会决定新朝日后数百年的权贵体系。
战争就等于是功勋。
苦守等待就是浪费机会。
这场战争结束了,国朝就会平稳下来,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机会去大跨步前进了。
他知道,许多将军也知道。
所以大家更希望在前线厮杀建功,而不是守在这荒凉的角落,敌军都不一定在意的地方。
何明毫一天天的爬墙头往远方看,越是着急,就越是不住抱怨着。
原本他是驻扎在主军的。
何明毫觉得前些日子凌玉整肃军纪,欺凌北烈百姓的军士与他有些牵连,所以敲打他,把他丢在了这里。
对此他表示很冤枉。
他兢兢业业,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全部了。
军队的风气就是这样的,他自觉已经管理到位了。
何明毫很年轻,三十二岁,自觉天资卓绝,已经爬到了统御万军的位子。
驻守这座城市简直就是有手就行。
他的才能应该在更广阔的天空实现,他看过凌玉和明辰的作为,他能理解背后的目的,他觉得换做是他,也可以做出一样的传奇之事,只不过是这些人运气好,恰巧得到了陛下的赏识罢了。
假以时日,尽情施展,他不觉自己弱于凌玉明辰那帮支撑国家的大才。
凌玉把他丢在这里简直是大材小用,浪费他的光阴和机会。
可恨凌玉不识英才,可惜他怀才不遇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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