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5章 变易官署事非凡(四)(2/2)
而且清吏司下属的官吏数量都明显不足,难以处理户部纷繁复杂的事务,这点王国光等人也是认同的,但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第一就是扩大清吏司的权力和品级,增加清吏司的官吏数量,吏部的建议就是如此,吏部建议将清吏司由正五品升格为正四品,与知府平级,同时扩充清吏司的官吏数量,以应对现在清吏司所面临的复杂工作。
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在清吏司上设立署,形成部——署——司三级管理体系,这样也确实是可以解决现在事务过于繁杂的问题,对于此事,朱载坖召集了内阁以及在京四品以上官员商量此事,大部分的官员们赞同第一种办法,认为不必增加管理层级,就可以解决现在的清吏司事务繁杂的问题,官员主要是担心一旦设立三级管理体制,就会导致官吏的数量急剧膨胀,行政效率降低。
事实上从朱载坖即位以来,大明的官吏数量规模已经大规模的增加的,不过之前主要增加的吏员的数量,由于实现了吏员考选制度,朝廷各级官府的吏员数量大幅度增加了,而且采取考选的办法,同时各种新设立的官署也需要大量的官吏,所以这些年大明的官吏数量本来就是膨胀的很厉害,只不过由于财政增长较快,这些新增加的官吏并没有对大明的财政造成很严重的负担。
但是重臣们对于此事仍然是非常之担心,官吏数量的增加会导致冗官的增多,不仅会对大明的财政造成很大负担,也会影响大明的行政效率,前宋三冗之害一直是大明官员们所一直要避免的,所以对于增加机构和相应的官吏,大明朝廷一向是非常之谨慎的。
但是朱载坖也有自己的考虑,即便是提升了各司清吏司的品级,但是对于户部等相关的衙门,清吏司的编制和职权仍然是太小了,一般一司所执掌的,不是一省的事务就是全国的某项专门事务,其职权不可谓不重,而仅仅以一个四品衙门予以执掌,对于有些事情来说确实是很难贯彻朝廷的决策,毕竟他们所面对的也许是各地的督抚大员的,对于州县以及布按二司来说,朝廷各司确实是有很强大的震慑力,但是对于这些督抚大员们来说,这些郎中、主事就不够看了。
这点确实是朱载坖所必须要考虑的,朝廷所制定的各种政策,从各部院寺监达于地方,必须有相应的权威,才能够保证朝廷的政策能够贯彻到地方,尤其是有关钱粮的各种事情,本来就是地方和朝廷矛盾最尖锐的方面,为了争取钱粮,地方和朝廷之间经常不断交涉,甚至于阳奉阴违,这种事情都是十分之常见的,所以朝廷必须加重户部及其下属的权威,保证朝廷政策的实施,才能够发挥户部的作用,保证朝廷不会大权旁落。